问题 | 遗嘱公证可否由他人代为完成 |
释义 | 一、遗嘱公证可否由他人代为完成 遗嘱公证不可由他人代为完成,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手续,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当事人要为遗嘱办理公证手续的,只能由自己亲自去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办理。遗嘱公证手续由他人代理办理的,公证处可以对其公证申请依法不予受理。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办理遗嘱公证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办理手续是: 1.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等; 3.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 4.审查完毕进行公证办理。 ![]() 三、遗嘱公证需要见证人去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见证人去的。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本身就是见证人。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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