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是否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 |
释义 | 一、辞职是否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 辞职属于一般不可以要经济补偿,但在用人单位以非法手段强迫劳动,或拖欠、克扣工资迫使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出要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哪些情况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金什么时候支付给劳动者 法律网提醒,经济补偿金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给劳动者。具体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不设上限,没有封顶。但是如果职工的工资超过上一年社会评价工资的3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以12个月为上限,也就是最多支付12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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