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如何回复答辩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如何回复答辩 当被诉行政机关进行答辩时,不仅要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还必须提供自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就会导致败诉的后果。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行政诉讼起诉状书怎么写 行政诉讼起诉状书写方法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主要陈述诉讼请求及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 ![]() 三、行政诉讼要遵循哪些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要遵循的原则有: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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