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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中证据清单的制作流程
释义
    一、行政诉讼中证据清单的制作流程
    制作行政诉讼证据清单:在清单上要将具备这几项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的)类型注意按照名称,内容,分数,备注等进行填写。
    二、行政诉讼立案必要条件有哪些
    行政立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该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
    
    三、行政诉讼法院如何有效通知行政机关
    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的方式,来通知行政机关。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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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