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何时开始生效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何时开始生效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哪些 1.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3.劳动报酬。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4.劳动纪律。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5.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6.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一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三、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法律网提醒,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有: 1.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3.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4.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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