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贷款无法偿还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一、房屋贷款无法偿还该如何应对 1.申请延期还贷。借款人在原按揭合同履行期间,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归还贷款,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书面申请,经贷款行批准后,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担保人在延期还款协议上签字。借款人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照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2.转让或出售房屋。 (1)可以在征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将购买的房屋转让、出售,用转让、出售所得的款项归还贷款。 (2)由新的购买者与银行订立抵押合同,由新的购买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虽然不是理想的方法,但比银行通过拍卖或者诉讼来解决,要主动得多,经济损失也更小。 (3)拍卖房产。银行拍卖房产后,只会扣留你欠银行的款项部分,包括:未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剩余部分将会退还。 二、房屋贷款的申贷资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贷款的申贷资料有: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三、房屋贷款可以父母做担保人吗 房屋贷款可以父母做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不良债务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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