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和未达成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同无效和未达成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无效和未达成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无效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要求的、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不成立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2.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只不过无效合同是国家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已; 3.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4.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5.二者的保护性不同。 二、合同追认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合同确认无效的,合同终止,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三、合同成立后几种可能导致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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