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贪污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法中贪污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贪污罪的构成要素有: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对于贪污罪怎么请律师 对于贪污罪怎么请律师一般是根据律师费的高低、律师对该类案件的熟悉程度等考量因素,但不应该是决定因素。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根据价格选择律师,需要谨慎选择,毕竟案件结果关系您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 1.选择一位您认为信得过的律师。 2.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 3.按协议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办案费用,填写授权委托书。 三、贪污罪减刑的条件 1.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2.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3.限度条件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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