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结束后合同是否必须续签 |
释义 | 一、工伤期间结束后合同是否必须续签 工伤职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公司能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给职工经济补偿金。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是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伤期间工资为原工资,分以下情形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三、员工工伤期间需要交社保吗 在工伤期间,雇主需为工伤员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障伤员得到治疗,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补助其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并支付伤残津贴和因工作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伤残、死亡等各项保险金。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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