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范围有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理赔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理赔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时都需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时都需准备的材料有: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5.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