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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所需材料有哪些
释义
    一、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的身份证等;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医疗的资料;
    5.以及工伤费用的相关凭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大概三至六个月可以拿到赔偿款。发生工伤事故后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及时申请伤残等级认定,而工伤赔偿的数额根据认定的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
    工伤仲裁时效是一年。就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工伤争议产生时开始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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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