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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是: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不给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1.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
    2.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不能同时主张
    法律网提醒您,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来判断,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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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3: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