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离婚调解书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离婚调解书生效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同时签收的,自最后一方签收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经调解或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按手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院调解书可以换成离婚证吗 法院调解书不可以换成离婚证。通过诉讼离婚获取的离婚调解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和通过协议离婚领取的离婚证在法律效力上是一样的,都可以证明双方已经解除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所以当事人获取离婚调解书之后无需再去换领离婚证,并且也无法换领。因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 三、离婚调解主要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离婚调解主要内容有是否同意离婚,同意后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的时间以及方式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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