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成立的关键要素有哪些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罪成立的关键要素有哪些 1.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法律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如何举证职务侵占 要举证职务侵占,可由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如:赃款赃物等物证;合同、收据等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符合法定的证据种类的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 三、什么情况下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属于职务侵占行为的情况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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