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何时开始进行财产分割
释义
    一、离婚后何时开始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后开始进行财产分割的时间并没有具体规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对于协议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就需要双方对财产处理等协议一致,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在法院判决时会对双方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债务等问题进行判决。双方也可以先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要打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要打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3: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