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为继承人和转继承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代为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却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4.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 三、如何办理代位继承的手续 代位继承的办理手续如下: 1.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2.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3.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派出所出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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