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权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商标权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会被撤销的情形如下: 1.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人名字、地址等事项,且拒不改正的情形;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而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形; 3.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被商标局撤销; 4.其他情形。 二、商标撤销后多久可以注册 商标撤销后,随时可以重新申请。但是撤消后一年内,与被撤销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不得进行注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三、商标撤销和注销的区别 商标注销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两个,分别是: 1.本质不同。商标撤销具有强制性,商标注销是由个人或者企业主动申请注销不再使用的商标; 2.流程不同。法律网提醒您,商标撤销通常是商标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却注册成功,商标局查阅审核后,会依职权撤销该商标。商标注销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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