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范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的法律规范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规定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规定等法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二、交通事故能私了吗 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未损害公共设施与建筑物;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基本事实清楚,证照、保险齐全,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能私了,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三、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要求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构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 1.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 2.受害人受到了身体或者财产损害; 3.致害人行为与受害人所致损害间有因果关系; 4.责任由致害人进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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