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续齐全职工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手续齐全职工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都有哪些 手续齐全职工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都有: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鉴定完员工是否就要上班 工伤鉴定完后,劳动者不一就要上班,例如还处于工伤医疗期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不需要上班。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三、工伤鉴定是否可复议 工伤鉴定结论是可以被复议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的单位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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