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何时有权解除合同,租客拖欠房租的期限 |
释义 | 一、房东何时有权解除合同,租客拖欠房租的期限 房东在租客拖欠房租,发出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可解除租赁合同。租户交付房租超过缴纳期限,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二、租赁合同的有效期 法律网提醒您,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流程是如下: 1.一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 2.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受理会立案; 3.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4.被告提交答辩状; 5.法院通知开通时间和地点; 6.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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