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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股份公司的必要法律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上市股份公司的必要法律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上市需要达到的法定标准如下:
    1.公司股票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放行;
    2.公司股本总额必须要3000万人民币以上;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4.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5.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区别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区别如下:
    1.权利不同:上市公司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而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2.条件不同:上市公司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并且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而非上市公司不用具备这些条件;
    3.财务公开性:上市公司需要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而非上市公司没有要求公开财务状况。
    4.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通;
    
    三、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公司解散和注销;
    4.公司章程修改。
    法律网提醒您,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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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