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有哪些不同之处 |
释义 | 一、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有哪些不同之处 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有以下不同之处: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解散清算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 三、公司解散清算需要偿还债务吗 公司清算时,公司所欠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负责清偿,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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