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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方式有何差异
释义
    一、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方式有何差异
    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方式有的差异如下: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二、公司解散诉讼时效是多久
    公司解散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公司解散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解散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应从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每月给予员工双倍工资的赔偿,但至多赔偿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且员工还可以依法从公司处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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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7: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