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哪些犯罪嫌疑人可进行刑事拘留 |
释义 | 一、对于哪些犯罪嫌疑人可进行刑事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已过期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拘留已过期如下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起诉和审判阶段期间,其本人或其亲属可以向对其采取拘留的机关以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 2.由公检法机关根据其是否符合取保条件作出相应决定; 3.被决定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及时提出保证人担保或交纳保证金; 4.公安机关对其执行取保候审。 ![]() 三、如何正确计算刑事拘留的时间限制 刑事拘留时间的计算: 1.公安机关对其认为应予逮捕的被拘留的犯人,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4日; 2.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3.检察院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综上,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为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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