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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施强制拆迁必备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实施强制拆迁必备的条件有哪些
    实施强制拆迁必备的条件有: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二、房屋拆迁补偿价格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三、强制拆迁如何应对
    强制拆迁应对办法如下:
    1.被征收人遭受非法强制拆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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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