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涉及到哪些税费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涉及到哪些税费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这些税收问题: 1.增值税,离婚财产分割免收增值税; 2.契税,离婚房屋转让也不收契税; 3.个人所得税,夫妻分割财产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离婚判决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分割的原则很多,首先是财产分割遵循自愿原则,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按照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原则。 ![]() 三、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怎么办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条款,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财产分配的相关内容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以依法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反之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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