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次被抓持有毒品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首次被抓持有毒品该怎么处理 第一次吸食毒品,没有吸毒成瘾或因吸毒曾经被处罚或强戒过的话,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规定,给予治安处罚。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有的可对其进行强制戒毒。法律网提醒您,吸毒被抓后,首先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然后会对吸毒人员是否吸毒成瘾进行认定,如果认为吸毒人员已成瘾,就要进行强制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持有毒品和贩卖毒品一样吗 行为表现是不一样的,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 贩卖毒品行为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 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均为毒品犯罪,其构成要件有诸多相同之处: 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身体健康。 2.犯罪主体相同,均为一般主体,但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不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而贩卖毒品罪则为14周岁。 ![]() 三、持有毒品的立案标准 毒品案件立案标准为: 1.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均应立案; 4.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的,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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