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符合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
释义 | 一、如何符合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如下符合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一方当事人存在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行为; 2.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或者存在必要情况; 3.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二、办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办财产保全需要五个工作日。如果情况紧急的,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财产保全有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两种方式,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方五个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将解除保全。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三、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 财产保全期限的时间为如下: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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