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方行为应如何判断 |
释义 | 一、离婚过错方行为应如何判断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如下: 1.不忠实行为; 2.重婚;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4.家庭暴力;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6.不良恶习。 二、离婚过错方需要赔偿吗 离婚过错方需要对另一方给予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如果因为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对于无过错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会少分或不分。如果双方都有意愿离婚,可以先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 ![]() 三、离婚一方有过错财产如何处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一方有过错财产处理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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