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行为造成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侵权行为造成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侵权行为造成的责任应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人、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第三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律网提醒您,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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