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款挪用罪的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公款挪用罪的要素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该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该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特定款项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什么不同 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公款,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中七种特定款物的专用制度,侵犯的对象限于特定款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把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并且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是掌握国家救灾、救济等款物的财会人员或有权调拨特定款物的人员,即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的挪用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挪用则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 ![]() 三、挪用公款罪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挪用公款罪立案后可以撤案。法律网提醒您,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撤案。撤案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再进行立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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