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空头支票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空头支票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空头支票的处理方式有如下: 1.先和出票人协商解决,有时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并非出于故意,所以如果收到空头支票,大家可以先和出票人联系,看是否能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愿意补足金额或者重新开出支票,那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所以处理的第一步就是建议大家先和出票人联系解决。 2.去当地人民银行举报,如果出票人不出面解决或已经联系不上出票人了,那么我建议您可以拿着出票人开具的空头支票去当地的人民银行举报出票人的违法行为。人民银行会联系出票人来补足金额,然后将款项打入大家的账号。那么大家接下来要注意是否有款项入账。 3.搜集材料去起诉,在向人民银行举报出票人违法行为的同时,大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去起诉出票人。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二、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多少 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 根据规定,任何名义下签发空头支票都是不被允许的,如果用空头支票骗取财物严重,要依法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情节较轻的要按照票据法规定给予处罚,支票的开具不符合规定,会给予一定的惩罚。罚款是行政处罚,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 三、现金支票有效期多久 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自出票日起六个月。支票的持票人需要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如果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如果超过六个月的有效期的,则现金支票权利消灭。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三条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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