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债务清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伙企业债务清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伙企业债务清剿的基本原则如下: 1.全额清偿的原则。这里的全额清偿是指对债务的全额清偿,不包括合伙人的权益,即清算人在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支付清算费用(即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人应得报酬、公告费、咨询费、诉讼费及其他因清算发生的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合伙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后,确认合伙企业的财产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依法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将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全额偿付给债权人。 2.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 3.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在合伙关系中,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准则,是合伙人权利义务产生的依据,协议约定了财产分配办法的,企业清算完毕,即应按规定的办法和比例分配所剩财产,未约定办法和比例的,依据法律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所剩财产。 二、合伙企业解散步骤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解散步骤如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三、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