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一、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哪些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 1.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 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 3.损害结果要件 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 4.因果关系要件 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因果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国家赔偿领域必须注意其特殊性,民法上的因果关系讲究直接因果关系,在国家赔偿上则应注意其法律上的联系。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申请赔偿与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2.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查; 3.法院对负有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4.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三、国家赔偿的原则 国家赔偿实行的原则有: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主体应具有惩罚性; 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以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为限; 3.慰抚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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