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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拘留期限的计算,有哪些具体规定
释义
    一、关于拘留期限的计算,有哪些具体规定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3.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察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二、被刑事拘留过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被刑事拘留过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记录指的是经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有罪,才有犯罪记录,仅是被拘留,当然不能认定有犯罪记录。
    
    三、刑事拘留会不会对孩子有影响
    刑事拘留一般不会对孩子有影响。刑事拘留不等同于有罪,即使被刑事拘留了也有可能被无罪释放,但如果被认定构成相关罪行的话,可能会有影响孩子之后进相关单位。如果当事人被行政拘留的话,也不会对孩子产生相关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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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