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债权人能拿回多少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债权人能拿回多少 破产清算债权人能拿回多少由破产企业的财产决定,普通破产债权是不可能完全被清偿的。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需提交哪些材料 当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向法院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与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5.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 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当法院收到债权人要求对债务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后,会要求债务公司予以配合审查,经审查后,确实符合法律规定破产条件的,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依法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 ![]()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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