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督促程序适用辩论原则吗 |
释义 | 一、督促程序适用辩论原则吗 督促程序是不适用辩论原则的;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一种程序。 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争议。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的争议,也就没有辩论原则适用的余地。因此,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二、督促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1.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争议,它是依债权人申请而开始,请求人民法院直接发出支付令,不须经过法庭审理,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争议。所以,它不同于一般的审判程序。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就不再适用督促程序,债权人应另行起诉,适用审判程序处理。 2.督促程序简便,无须答辩和庭审,仅依债权人申请为基础发出支付令,债务人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生效。此诉讼程序省时省力简便的多。 3.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申请后,仅就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对债权的内容则不必进行实质性审查就可以直接发出支付令。 4.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一旦生效,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效力。债权人可依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督促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督促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必须是以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物的给付之诉;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3.支付令能够送达给债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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