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
释义 | 一、劳动法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劳动法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试用期辞职不发工资如下解决: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3.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4.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 三、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合法吗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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