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人与车辆相撞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行人与车辆相撞怎么处理 行人与车辆相撞的处理是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且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的材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在场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要双方在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后需要送达给双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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