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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医保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释义
    一、农村医保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农村医保门诊费用的报销方式是:如果在参保地乡镇医院治疗,无需专门办理报销,在办理出院的时候,医院就会办妥医保报销。如果是在参保地乡镇以外的医院治疗,则出院后携带病历本、医药费清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身份证、户口本等单证到参保地乡镇医院办理报销。
    二、农村医保门诊报销方法有哪些
    1.即时报销:
    个人如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可凭借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在医院结算处办理报销手续,医院按月汇总补偿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结算手续。
    2.代理结算报销:
    如果没有办法即时报销的,可以携带二代身份证、社保卡、门诊发票原件、医药费用清单、门诊病历等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服务网点,向工作人员申请保销即可。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农村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农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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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8: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