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一、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房子不一定算共同财产,但是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父母房子赠与子女协议怎么写 父母房屋赠予子女协议这么写: 1.写明赠与是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赠与的房屋具体信息; 3.写明被赠与人赠与人的身份信息; 4.写明赠与的时间以及过户时间等等。 ![]() 三、房屋赠与与继承有何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赠与与继承有下列区别: 1.房屋继承是死因行为,即被继承人死后方才生效法律行为,而赠与除附期限、附条件的以外在合同成立时便发生法律效力。 2.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的,需要缴纳全额契税(现行税率为3%),多数情况下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个人所得税在三种情况下免税: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房产的,只有非法定继承人需要缴纳契税。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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