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流程时间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流程时间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 2.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获批准; 3.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 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5.或者计划未能顺利执行的,则转入破产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企业破产重整的时间一般需要一年时间,具体时长由债务人重整的实际情况决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二、企业破产重整原因 重整程序可适用于两种情形: 1.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2.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 三、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 按照如下计算企业坡长重整法院费用:根据破产企业的涉及财产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标准分别计算,企业破产重整的债务根据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在通过法院审查通过后,按照重整计划进行清偿。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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