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误工费的时间怎么算 |
释义 | 一、工伤误工费的时间怎么算 工伤误工费的时间的计算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民法典规定的误工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的误工费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误工费需要医院证明吗 误工费需要医院证明,这是拿到误工费赔偿金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误工费需要出具以下的证明: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的期限、以及护理人所在公司的工资证明。侵权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的主要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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