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往深圳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户口迁往深圳需要哪些资料 户口迁往深圳需要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居住证》(原件); 3.工作单位出具的迁入证明; 4.户口迁移申请表; 5.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户主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全部户口薄复印件(正反面); 8.其它材料。 二、户口迁移的程序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户口可以迁移几次 法律网提醒您,现阶段,是没有限制公民一年以内迁移次数的,公民若满足相关迁移条件的,就可以带上当地要求的资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每一次办理出户口迁移证后,原来的常住户口就同时注销,同一本户口本上,只能看到一次迁移信息。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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