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监督检查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行政监督检查是什么意思 行政监督检查的意思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检查、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法律网提醒您,其特征为: 1.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检察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2.行政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监督检查的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4.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面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 5.行政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二、行政监督的对象 行政监督的对象: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组织人员职务行为、行政组织社会行为、行政组织人员非职务行为。例如,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强制措施、行政许可、复议决定等。 三、行政监督检查的分类 1.以行政监督检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监督检查可分为一般监督和特定监督。一般监督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方实施的监督,具有巡查、普查的性质,如工商管理人员对市场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实施的监督检查。一般行政监察大多是行政机关的事实监督行为。特定监督是对具体行政相对方进行的监督检查。 2.以行政监督检查的内容划分标准,又可分为公安行政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监督检查、还挂监督、资源监督、环境保护监督、审计监督等等。 3.以实施行政监督检查的时期划分标准,又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4.以行政监督检查机构划分为专门监督和业务监督。 5.以行政监督检查与监督主体的职权关系标准划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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