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买卖过户流程及费用 |
释义 | 一、安置房买卖过户流程及费用 安置房买卖过户流程如下: 1.委托公证 双方携带证件到场→买方提前准备好房款→卖方将权利委托给受托人→拿受理单→支付房款→等候通知领取公证书 2.办理原产权人的产权证(一手产权) 前往税务局缴纳契税 →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领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候通知领取不动产证 3.一手产权领出后办理过户 签订网签合同 →办证大厅交易窗口备案→领取收件收据→缴纳费用 →领取交易告知单、纳税联系单 →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登记→领取受理通知书→缴税税费→等候通知领取不动产证 安置房买卖过户费用如下: 1.买房人需要的费用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3)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需要的费用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二、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 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但是贷款人需要满足相关贷款条件,即必须年满18年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等。 三、拆迁安置房买卖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安置房买卖如果能够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就会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了,房屋作为不动产,房屋物权的变化需要到房屋登记机构进行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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