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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报案后立案后怎么处理
释义
    一、报案后立案后怎么处理
    报案后立案后公安机关应该组织警力对案件进行侦查,抓捕嫌疑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二、刑事诉讼立案侦查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诉讼立案侦查的时间一般是两个月,由于某些原因期限届满也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法律网提醒您,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报警立案后能撤案吗
    报警立案后有法定撤销情形,能够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引用法条: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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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5: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