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收养人的条件年龄多少岁 |
释义 | 一、被收养人的条件年龄多少岁 被收养人的条件年龄是未满十八周岁。年龄上只要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后,均可以被他人收养,即成为被收养人。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被收养人年龄标准的上调,使得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有机会被收养,有机会回归家庭生活,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二、哪里可以收养儿童 可以收养儿童的地方如下: 1.与孤儿的监护人协商,并经过法定收养程序后,收养孤儿; 2.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包含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和儿童救护站收养孩子; 3.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协商,经过法定收养程序收养孩子; 4.经过法定收养程序,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 三、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 1.提交收养材料。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3.发证。经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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