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 |
释义 | 一、妻子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 妻子起诉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支持的。因为小三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取得财物,已严重侵害了财产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并非善意取得,虽已登记在其名下,仍属违法所得,应予返还。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破坏婚姻第三者判几年刑 首先要明确一点,不是所有破坏婚姻的第三者都构成犯罪,只有在破坏婚姻的同时构成重婚的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一般来说,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网提醒您,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离婚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 离婚不可要求第三者赔偿。根据我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的第三方,不是离婚赔偿的当事人。离婚赔偿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中的过错一方。因此,离婚不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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