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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隐名股东权利义务有哪些
释义
    一、隐名股东权利义务有哪些
    隐名股东权利义务有如下:
    1.隐名股东即实际出资人,他享有公司的实际股权却并未记录在公司文件或工商登记中;显名股东即名义股东,因为登记在案了相关信息,虽没有出资却享有名义上的公司股权。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在实践中,因为股权在显明股东名下,因此可能存在显明股东将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上述行为的无效,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隐名股东希望显明化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将自己的股东身份登记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隐名股东出资不到位
    隐名股东出资不到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资是隐名股东的基本义务,显名股东只是名义上参与。如果公司债权人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可以将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请求其两方承担赔偿连带责任,隐名股东不能借口要求显名股东先行承担责任自己承担补充责任,显名股东亦不能借口要求实际股东即隐名股东承担责任,而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隐名股东如果已经和公司进行签署了相关合同的话,那么就必须履行好自己作为股东的相关义务。不得进行推脱,如果有进行不缴足或者违反相关合同的内容的话,那么公司成立之后可以对隐名股东采取法律诉讼,以及其他的股东也可以对其要求进行赔偿。
    
    三、隐名股东风险
    法律网提醒您,隐名股东风险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协议约定的事项不明确、约定内容本身存在歧义,发生纠纷后实践中更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此时股权的处理结果与隐名股东最初的投资目的背道而驰。
    2.股东地位存在不被认可的可能性。
    3.在显名股东存在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隐名股东所涉及的股份有被法院冻结的可能性,此时隐名股东的投资利益将会受到损害。
    4.显名股东恶意损害隐名股东的权利,主要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将股权质押或出让,导致股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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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0:13:57